本招标项目******街道新龙梁岸线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委员会 以 云发改投〔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度)二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沙湾设计面积28302平方米,设计内容主要为边坡绿化及边坡整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08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施工范围: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云阳县黄石镇黄石路18号 | 地址: | 云阳县云江大道318号四臣一品2栋24-6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许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4537 | 邮编: | 404500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街道新龙梁岸线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度)二期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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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30565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