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阆中市(2023)053地块,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6.005224°,北纬31.553223°,占地面积30985.79m2。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和水塘。根据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性质证明文件,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因此本地块总体上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检测点位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所有检测点位铬、锰检测结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 1 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原为长安社区农用地,2012年之前,地块北侧部分土地已代征为华胥路,华胥路建设过程中未占用本地块作为施工营地等,不涉及相关生产活动;2017~2018年,地块进行平整,北侧修建一栋房屋;2019年至今,地块为农用地,种植有大豆、玉米、稻谷、蔬菜等,土地北侧有一栋房屋,西北角堆存了生活垃圾,土地四周设置围挡,杜绝外来垃圾、渣土倾倒;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未从事过规模化养殖,未作为污水灌溉区;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固废和危废的处理,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等设施,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基于以上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后续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