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阆中市排水防涝EPC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水稳及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于2024年9月11日10时开标,各包件投标人均未通过资格评审,本次作废标处理,后续重新发起招标。
废标公示期3天,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止。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
******有限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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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 ******有限公司阆中市排水防涝EPC建设项目
******集团纪委) 王先生(项目物资部)
联系方式: ****** ****** ******